|
(一)检查、督促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
彻执行情况,并向政府领导报告。
(二)处理各级政府、各部门报送政府和政府办公厅的文电,草拟、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四)根据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六)收集、编辑、报送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七)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根据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工作。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同志服务,管理政府大院。
(十一)管理政府办公厅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
(十二)办理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